工作量与薪酬待遇
1. 外籍教师的每周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8学时,形式包括课堂教学、专题讲座、实践教学等。外籍教师的科研任务由二级学院(教学部)提出,通过合同约定工作量,不做统一要求。
2.外籍教师的工作待遇参照国家外国专家局外籍教师工资待遇标准,并结合外籍教师专业背景及职称,本科生14000-18000元/月,硕士研究生15000-19000元/月,博士研究生16000-20000元/月。学院每年对外籍教师进行一次考核,用人单位报送外籍教师考核鉴定,考核成绩优良者将给予一定幅度的加薪奖励。
3. 外籍教师工作满一年,每年可享受10000元交通补贴。
4. 外籍教师执行合同制工资,不随学校工资结构浮动,但享受学校针对在编教职工福利性质的待遇。
5.学校为境内外籍教师购买价值10万元的平安险、价值1万元的意外医疗险和价值40万元人民币的医疗保险或经外教申请,办理社会保险。
6. 外籍教师享受国家法定假期以及学校的寒暑假。如外籍教师所在国家的传统节日与教学计划发生冲突,二级学院(教学部)可征求外籍教师意见后做适当安排,原则上应以教学为主。